疾病类型-肺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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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疗的常见毒副反应有哪些?
时间:2014-05-14 13:10:53 来源:三济生物 点击:
对于接受化疗的患者来说,除了化疗的疗效是最受关注的之外,化疗所带来的毒副反应是患者最为关心的话题。化疗药物主要为细胞毒药物,除了杀伤肿瘤细胞之外,对正常的人体组织及器官都会有一定的损伤。   针对目前临床常用的几种化疗药物来看,顺铂主要表现为胃肠道和肾毒性,卡铂主要为胃肠道和血液学毒性,长春瑞滨为血液性毒性、胃肠道反应、静脉炎,紫杉类药物除了血液性毒性外,还主要表现为过敏反应、神经肌肉毒性,吉西他滨的胃肠道反应较小。
  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主要分为血液性毒性和非血液性毒性两大方面。
  血液性毒性主要表现为骨髓抑制:
  白细胞、血小板、血红蛋白下降。
  非血液性毒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:
  消化道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口腔黏膜炎是化疗中最常见的消化道反应。
  肺毒性:发生率约为3%,临床表现多种多样,常有干咳、呼吸困难、疲乏,并进行性加重,很快出现发绀、静息下呼吸困难、低氧血症等。大多与特定药物如博来霉素、甲氨蝶呤有关。
  心脏毒性:主要表现为心肌缺血、心律失常、心包炎等,使用不同药物发生的概率也不相同。常见的如蒽环类(多柔比星、表柔比星等)、紫杉类(紫杉醇、多西他赛)。
  神经毒性:急性中枢毒性可表现为脑膜炎,慢性毒性有脑白质病变、记忆力下降等;外周神经毒性表现为末梢神经如四肢及口周麻木、感觉障碍、肌肉疼痛、痉挛等。常见药物如长春新碱、紫杉类等。
  化疗的禁忌证包括以下几个常见的方面:
  一般状况和营养状况不好的不宜进行化疗。
  白细胞、血小板、红细胞少于一定数值的肺癌患者不宜进行化疗。
  肺癌患者伴有心、肝、肾功能严重障碍或有严重并发症和感染发热、出血倾向者不宜化疗。
  在化疗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减药、停药或换药:治疗2周期后病变仍进展,或在化疗周期的休息期中再度恶化者;化疗不良反应达4级,对患者生命有明显威胁时;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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